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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起明天的太阳——我市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纪实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2017-09-05 20:29

托起明天的太阳——我市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纪实 
    最新的统计数字让人惊喜:近些年来,我市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8亿元,新(改、扩)建城区公办幼儿园43所、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283所、乡村公办幼儿园11所,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村小学附属幼儿园(班)1089个,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3275所,比2010年净增长834所;全市现有在园幼儿36.05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77.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比2010年提高了16.9个百分点,基本解决了“入园难”问题。

这是我市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业已取得的喜人成果。我市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教育振兴发展的突破口来抓,眼光之高远,措施之严密,得到了上级领导支持和肯定。


  建机制保发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连续出台了《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赣州市学前教育管理办法》《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连续5年将幼儿园项目建设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强力推进政府落实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

  2011年起,教育、财政、发改等部门制定并开始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年,会同市房管、规划、财政等部门规范了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由市政府发文规定:凡市本级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幼儿园交由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基本解决了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不足的问题。

  2014年,为大力支持乡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市编办下达县(市、区)所属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2264个事业编制,保障了公办幼儿园良好发展,为乡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奠定了基础。这一举措,也多次得到教育部、省教育厅领导肯定。2016年,市财政、市编办、市人社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与待遇保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公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明确公办幼儿园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安排,切实保障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待遇,保障了公办幼儿园良好运转。

此外,我市对民办幼儿园办园标准、等级评估、校车管理等制定了明确的管理细则,出台了《赣州市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赣州市幼儿园等级评估细则(试行)》《赣州市校车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并争取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市财政设立了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教育、财政、发改等三部门共同制定了《赣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大力扶持优质普惠的民办幼儿园发展。


  扩资源调结构

  2010年,全市仅21所公办幼儿园,占比还不到1%,“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非常突出。针对这一民生热议、反映强烈的问题,2011年,全市开始实施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并明确提出,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大力扩充公办学前教育资源,努力解决适龄幼儿“入园难”的问题。2013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提出“实施283个乡镇各新建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在城区按每5万人口新(改、扩)建1所公办示范幼儿园,在农村小学、教学点通过改扩建举办附属幼儿园(班)”的目标,乡镇公办幼儿园成为乡村最亮丽的风景。6年来,我市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政策支持,特别是借助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和部省共建赣州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的东风,争取中央、省幼儿园项目建设专项资金15.5亿元,建成公办幼儿园1034所,公办幼儿园占比由2010年的0.9%提高到2016年的29.4%,基本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特别是信丰、定南、兴国等县,公办幼儿园从无到有,且实现了每乡镇有1所公办园。全市基本建成了学前教育县、乡(镇)两级覆盖体系和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

  我市还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进一步解决“入园贵”的问题,2014年,我市开始实施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优化城乡学前教育网点布局,着力扩大城乡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覆盖面”。同年,市财政提出,每年拿出1000万元设立民办教育奖补资金,支持民办教育发展,特别是普惠优质的民办幼儿园发展。今年初,在市财政、发改等部门的支持下,出台了《赣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进一步明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办园标准和扶持政策,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公益优质普惠发展。目前,全市已累计投入资金2500万元,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500余所。

  抓管理提质量

  我市还制定了幼儿园登记准入制度,凡新增、撤并公办性质幼儿园,需到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凡社会组织、个人举办民办幼儿园,需经辖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市教育局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加强对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6年来,全市共取缔非法办园362所,限期整改幼儿教学点1233个。

  针对我市大部分幼儿教师学历低、专业素养一般、没有教学经验的现状,市教育局建立了幼儿师资国家、省、市、县四级培训体系,建立了省、市示范幼儿园培训基地,成立了赣州市学前教育专家委员会,制定了新老教师“结对帮扶”机制。六年内,市、组两级开展幼儿教师培训500余场,组织500余名园长、骨干教师到省内、省外的优质幼儿园跟岗学习,聘请了20余位国内知名的幼教专家、园长到我市讲学,共计培训幼儿教师8.7万人次。同时,每年组织幼儿教师开展各类竞赛活动,如2013年的幼儿教师优秀观察案例评选、2014年的幼儿玩教具自制大赛、2015年幼儿园区域活动竞赛、2016年幼儿教师专业技能竞赛等,促使全市幼儿教师专业水平大幅提升。同时,依托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赣州师范大学加大幼儿教师定向培养力度;全市有32所中职学校、1所师范专科学校和1所师范大学设立了学前教育专业,幼儿教师的培养力度前所未有。争取国家在学前教育巡回支教项目上对我市的支持,2013年至今,全市共争取巡回支教幼儿教师1597人,极大改善了农村幼儿教师不足的问题。目前,全市现有幼儿园教职工2.4万人,比2010年增加9229人。

  我市认真贯彻执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至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和“江西省保育保教十项规定”,全面更新保教理念,丰富幼儿园发展内涵。组织全市学前教育专家送教下乡,加强对规范办园和科学保教方面的指导;开展省、市示范幼儿园与乡镇公办幼儿园“结对帮扶”活动,以强带弱,全面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举办幼儿园区角环境创设和游戏评比、“学前教育宣传月”、幼儿“健康快乐发展”等主题活动,纠正和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同时,以省、市示范幼儿园创建为抓手,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幼儿园达标上等级。目前,全市现有省、市示范幼儿园138所,比2010年增加91所。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大幅提升。